农民工张某夫妇在甲市乙区打工,其子小明(7岁)户籍在丙县。小明想在乙区接受义务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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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本题涉及非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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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A
逐步解析
- 第一步:本题涉及非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入学问题。
- 第二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小明的父母在乙区工作,小明在乙区接受义务教育,乙区政府应当提供条件。
- 第三步:选项B、C、D均与法条不符。
易错点
易错点:误以为非户籍儿童不能在当地入学,或当地政府可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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