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校教师张某因学生李某上课玩手机,按照学校规定没收其手机并暂扣至期末归还。李某家长认为学校无权没收手机,要求立即归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的这一行为属于行使哪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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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审题定位考点。题目涉及学校对学生违规行为的处理,属于学校对受教育者的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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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C
逐步解析
- 第一步:审题定位考点。题目涉及学校对学生违规行为的处理,属于学校对受教育者的管理权限。
- 第二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中,第三项规定「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没收手机并暂扣至期末,属于对学生的一种纪律处分措施,因此属于该项权利。
- 第三步:逐项分析排除。A项「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是学校管理自身事务的权利,不直接涉及学生处分;B项「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主要涉及教学活动安排,没收手机不属于教学活动本身;D项「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针对学校财产,与手机无关。故C项正确。
易错点
易错点:学生可能误选A,认为学校有自主管理权,但自主管理权是学校对自身内部事务的管理,而处分学生是明确列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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