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政府为节省财政开支,决定不再为辖区内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阶段的校舍修缮和教师工资补贴,并默许部分企业招用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少年做工。该县政府的做法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哪一规定?
💡 提示(不含答案,本次正常计分)
第一步:审题定位考点——本题考查教育法中关于义务教育保障主体的规定。
点击选项立即判定长按可排除干扰项左右滑动切题练 3 道相似题
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B
逐步解析
- 第一步:审题定位考点——本题考查教育法中关于义务教育保障主体的规定。
- 第二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且各级人民政府有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的义务。题干中县政府的行为是政府未履行保障义务,直接违反了该款。
- 第三步:A项是国家制度,但县政府的行为是具体措施缺失,而非制度本身;C、D项涉及父母、监护人和有关组织,与县政府行为不符。因此,B为正确答案。
易错点
易错点:误选A,混淆制度与政府责任;需明确政府是保障就学的第一责任人。
我的笔记
仅保存在本浏览器 · 输入后自动保存
纠错:这道题有问题?
已收到,感谢纠错!我们会尽快核查。
讨论区 · 分享解题思路与助记(匿名)
还没有讨论,来发第一条思路吧。
质量核验:生成模型 deepseek-chat · 判题模型 deepseek-reasoner 独立作答一致(双模型核验通过)
答题卡
对 错 未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