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教育局在规划本县教育资源时,遇到以下情况:残疾未成年人小杰(10岁)智力正常,肢体残疾,能够自主行走,适应普通学校的学习和生活。而另一名残疾未成年人小丽(8岁)患有重度智力障碍,无法适应普通学校的教学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该县政府应当如何保障小杰和小丽的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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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审题发现涉及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障方式,需区分是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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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A
逐步解析
- 第一步:审题发现涉及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障方式,需区分是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
- 第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六条,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适应校园生活的残疾未成年人,应保障其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接受教育;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应保障其在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接受教育。
- 第三步:小杰智力正常,适应普通学校,应保障其在普通学校就读;小丽重度智力障碍,无法适应普通学校,应保障其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此A选项正确,其他选项混淆了两种情况。
易错点
易错点:忽视法条中「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这一前提,错误地认为所有残疾未成年人都应进入特殊教育学校。
考点卡 · 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
考点延伸:该法条还要求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办园条件,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体现对特殊教育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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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卡
对 错 未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