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民办学校的校舍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一名学生在上课时被脱落的墙皮砸伤。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四条,该学校举办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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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审题。题目涉及学校举办者对校舍安全的责任问题,需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四条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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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B
逐步解析
- 第一步:审题。题目涉及学校举办者对校舍安全的责任问题,需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四条判断。
- 第二步:法条内容。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因此,举办者负有提供安全校舍的义务。
- 第三步:逐项分析。A项错误,校舍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伤害,举办者未尽义务,应担责;B项正确,举办者未提供安全校舍,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责任;C项错误,教育行政部门职责是加强安全工作、指导落实措施,而非直接维修校舍;D项错误,教师个人无直接责任,学校若为公办则学校本身为举办者,但本题明确为「学校举办者」,故B项最符合。
易错点
易错点:误将教育行政部门当作直接责任主体,或认为学校无责任。注意区分举办者与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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