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八条,下列关于教师住房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 提示(不含答案,本次正常计分)
第一步:审题定位考点。本题为法条内容理解题,考查对《教师法》第二十八条的准确记忆。
点击选项立即判定长按可排除干扰项左右滑动切题练 3 道相似题
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B
逐步解析
- 第一步:审题定位考点。本题为法条内容理解题,考查对《教师法》第二十八条的准确记忆。
- 第二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八条,原文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 第三步:逐项分析。选项B与第一款完全一致,正确;选项A错误,城市教师住房政策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但对象是城市教师,农村教师另有规定;选项C中“提供住房补贴”在条文中未提及;选项D主体错误,农村教师对应县、乡两级政府,而非城市教师。
易错点
易错点:一是混淆城市与农村教师住房政策的主体和内容,二是主观臆断“补贴”等具体措施。
我的笔记
仅保存在本浏览器 · 输入后自动保存
纠错:这道题有问题?
已收到,感谢纠错!我们会尽快核查。
讨论区 · 分享解题思路与助记(匿名)
还没有讨论,来发第一条思路吧。
质量核验:生成模型 deepseek-chat · 判题模型 deepseek-reasoner 独立作答一致(双模型核验通过)
答题卡
对 错 未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