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榆镇中心小学拟新聘一名语文教师。应聘者唐某已通过面试和试讲,但审核中发现其曾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已执行完毕。对于唐某能否取得教师资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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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题干明确指出唐某曾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属于故意犯罪并受过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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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C
逐步解析
- 第一步:题干明确指出唐某曾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属于故意犯罪并受过刑事处罚。
- 第二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 第三步:因此,无论其面试表现如何、学校是否愿意聘用,都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易错点
易错点:最易误选A项。因为题干设置了“已通过面试和试讲”,容易让人误以为学校聘用意向可以覆盖资格限制;但教师资格属于法定准入条件,学校无权突破。
考点卡 · 教师法与教师权利义务
考点延伸:教师资格制度常考两个层面:一是取得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与法定程序;二是不得取得或丧失教师资格的法定情形。特别要准确记住“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这一高频表述。
同考点再刷 →模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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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核验:生成模型 gpt-5.4 · 判题模型 gpt-5.6-sol 独立作答一致(双模型核验通过)
答题卡
对 错 未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