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小学拟聘任新教师。应聘者韩某已通过笔试面试,但审查中发现其两年前因过失致人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已执行完毕;另有应聘者严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现也欲申请教师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提示(不含答案,本次正常计分)
第一步:本题关键在于区分“受过刑事处罚”与“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法律后果。
点击选项立即判定长按可排除干扰项左右滑动切题练 3 道相似题
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B
逐步解析
- 第一步:本题关键在于区分“受过刑事处罚”与“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法律后果。
- 第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 第三步:韩某属于过失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不属于该条规定的“因故意犯罪”情形;严某属于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依法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 第四步:因此,B项正确,体现了教师资格准入中的法定限制。
易错点
易错点:最易误选A。很多考生会把“受过刑事处罚”一概视为不能取得教师资格,但法律明确限定为“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考点卡 · 教师法与教师权利义务
考点延伸:教师资格制度题常考三类辨析:一是资格取得的基本条件;二是不得取得教师资格的法定情形;三是已取得教师资格后丧失资格的情形。审题时要特别抓住“故意”“过失”“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以上”等关键词。
同考点再刷 →模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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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核验:生成模型 gpt-5.4 · 判题模型 gpt-5.6-sol 独立作答一致(双模型核验通过)
答题卡
对 错 未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