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综合素质(小学)
难度 ★★★★☆
宁桥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政府、学校和家长分别提出了若干做法。甲:县政府把新建教学楼、图书和信息化设备优先投向长期薄弱的北岸小学;乙:教育局规定本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丙:张某认为孩子成绩一般,打算让刚满十岁的女儿长期在家帮忙经营小卖部,不再送其到校;丁:某校认为六年级学生小程经常迟到影响校风,决定予以开除。上述做法或主张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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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B
逐步解析
- 第一步:甲体现了政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向薄弱学校倾斜资源,符合法律精神。
- 第二步:乙符合义务教育法关于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规定。
- 第三步:丙中家长让适龄儿童辍学经营小卖部,违反其送子女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定义务;丁中学校开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违反法律。
- 第四步:因此,只有甲、乙两项符合法律规定,共2项。
易错点
易错点:最易误选C。部分考生会把甲理解为“偏向个别学校”而误判,其实对薄弱学校进行资源倾斜正是推进均衡发展的常见合法措施。
考点卡 · 义务教育法
考点延伸:义务教育法中的责任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学校等。政府要保障均衡发展和教师待遇,家长要依法送子女入学,学校不得剥夺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同考点再刷 →模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质量核验:生成模型 gpt-5.4 / 判题模型 gpt-5.6-sol 独立作答一致(双模型核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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