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禾县实验小学在一年级招生公告中写明:“学校为提升办学品质,凡被录取的新生须一次性缴纳学费800元、杂费300元,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家长周某认为该做法不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周某判断正确的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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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题干中的学校属于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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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B
逐步解析
- 第一步:题干中的学校属于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 第二步: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法律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 第三步:学校以“提升办学品质”为由向新生收取学费和杂费,直接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因此家长的判断正确。
易错点
易错点:最易误选A。部分考生记得“减轻负担”或对收费项目区分不清,误以为只是不准收杂费。实际上法律表述是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学费、杂费”。
考点卡 · 义务教育法
考点延伸:义务教育除公益性外,还具有统一性和强制性。统一性体现为国家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制度,强制性体现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依法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同考点再刷 →模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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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卡
对 错 未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