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学生韩朔把一支带强光功能的激光笔带到学校,课间多次对着同学眼睛照射。班主任田老师发现后,当天收起激光笔并通知家长到校说明情况,放学时将物品交还家长并要求家校共同教育。对田老师这一做法的评价,最恰当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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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学生依法享有财产权,教师不能随意没收、占有或毁坏学生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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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B
逐步解析
- 第一步:学生依法享有财产权,教师不能随意没收、占有或毁坏学生财物。
- 第二步:但对可能危及他人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物品,教师可以基于管理职责进行必要、合理的暂时代为保管。
- 第三步:田老师及时通知家长并将物品交还,没有据为己有或擅自毁损,因此属于合法、适度的教育管理措施。
易错点
易错点:最易误选C。考生容易把“收走物品”一概等同于“侵犯财产权”。关键在于是否属于合理临时保管、是否以安全教育为目的、是否及时妥善返还。
考点卡 · 学生权利保护
考点延伸:教师对学生物品处理的边界是“可以合理保管,不能任意没收或毁坏”。像手机、玩具、危险文具等,如影响教学或安全,可暂时保管;但长期扣押、私自处置、摔坏丢弃则可能构成侵权。
同考点再刷 →模块二·学生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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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卡
对 错 未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