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学生彭浩连续两次未完成科学实践作业。科学教师葛老师认为“先停课反省效果更快”,于是要求彭浩回家一周,不准进班上课,并口头通知其“这次阶段测评也不用参加了”。葛老师的做法侵犯了彭浩的哪项权利?
💡 提示(不含答案,本次正常计分)
第一步:接受学校教育、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和相关评价,是学生依法享有的受教育权的重要内容。
点击选项立即判定长按可排除干扰项左右滑动切题练 3 道相似题
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B
逐步解析
- 第一步:接受学校教育、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和相关评价,是学生依法享有的受教育权的重要内容。
- 第二步:教师无权擅自以未完成作业为由,让学生停课回家并剥夺其参加阶段测评的机会。
- 第三步:该处理超出了教育惩戒的合法边界,直接影响学生受教育机会,因此侵犯了受教育权。
易错点
易错点:有些考生会误以为教师只是“课堂管理”,不构成侵权。实际上,随意停课和剥夺考试资格会直接妨碍学生接受教育,不是一般批评教育所能涵盖。
考点卡 · 学生权利保护
考点延伸: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和适当性原则。教师可以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补做作业等,但不得以停课、劝退、拒绝考试等方式变相剥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受教育权。
同考点再刷 →模块二·学生权利保护
我的笔记
仅保存在本浏览器 · 输入后自动保存
纠错:这道题有问题?
已收到,感谢纠错!我们会尽快核查。
讨论区 · 分享解题思路与助记(匿名)
还没有讨论,来发第一条思路吧。
质量核验:生成模型 gpt-5.4 · 判题模型 gpt-5.6-sol 独立作答一致(双模型核验通过)
答题卡
对 错 未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