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周岁的李某已离开学校,在一家餐馆全职工作,以自己的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李某用积攒的工资购买了一部价值4000元的手机。关于该买卖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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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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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D
逐步解析
- 民法典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李某17周岁、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其购买手机的行为独立有效,故选D。
易错点
易错在机械套用“未满十八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般规则,忽略了劳动收入这一“视为”条款;B的效力待定仅适用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能力范围实施的行为。
考点卡 · 民法典(物权/合同/婚姻家庭/侵权责任)
八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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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错 未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