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学生小添在教室被同学小博用铅笔戳伤眼睛。事发时任课教师在场但正常授课,冲突发生突然、无先兆。关于民事赔偿责任,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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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之间侵权,由加害方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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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C
逐步解析
- 学生之间侵权,由加害方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 事发突然无先兆,教师在场且正常履职,学校难谓有过错。
- 「在校即全赔」「在场即失职」「机械对半」均不符合过错原则。
易错点
区分「加害人责任」与「学校管理责任」两条线,分别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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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错 未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