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在课间被同学掷出的石块砸伤眼睛,肇事学生 9 岁。其损害赔偿的第一顺位责任主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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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或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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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A
逐步解析
-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或按份责任。
- 教师个人非当然责任主体;受害人无过错不自担;保险是分散风险机制而非责任来源。
易错点
「监护人首责+学校按过错」是学生互伤案件的定责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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