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溪小学四年级(2)班教室门口的台阶边缘长期破损翘起,值周教师曾在巡查记录中注明“需尽快维修”,但学校一周内未处理,也未设置警示标志。课间时,学生小航追逐中被翘起的台阶绊倒,造成手臂骨折。关于本次伤害事故责任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提示(不含答案,本次正常计分)
第一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基础原因,学生受伤与教室门口台阶破损这一校园设施安全隐患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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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A
逐步解析
- 第一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基础原因,学生受伤与教室门口台阶破损这一校园设施安全隐患直接相关。
- 第二步: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未对存在危险的设施及时维修,也未设置必要警示,属于学校有过错的情形。
- 第三步:小学生活动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有限,即使存在课间追逐情节,也不能当然免除学校对明显安全隐患的管理责任。
易错点
易错点:最易误选B。很多考生看到“课间追逐”就认为学生自行担责,但本题的关键在于学校明知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却未处理,学校过错明显。
考点卡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考点延伸:学校责任认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学校是否存在未尽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的过错;若学校设施、场地、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通常属于学校应承担责任的重点情形。
同考点再刷 →模块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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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核验:生成模型 gpt-5.4 · 判题模型 gpt-5.6-sol 独立作答一致(双模型核验通过)
答题卡
对 错 未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