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溪镇准备将停办多年的粮站旧院改作临时停车场,但该地块中有一栋正在由星浦小学作为劳动实践教室使用的校舍。镇里有人主张“先占用,等学校需要时再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下列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
💡 提示(不含答案,本次正常计分)
第一步:题干考查《教育法》中的法律责任以及学校财产保护。
点击选项立即判定长按可排除干扰项左右滑动切题练 3 道相似题
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C
逐步解析
- 第一步:题干考查《教育法》中的法律责任以及学校财产保护。
- 第二步:法律明确规定,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C项正确。
- 第三步:A项错误在于不能以“事后补偿”替代合法程序;B项错误,学校校舍场地受法律保护,不是任意临时使用的公共资源;D项错误,法律保护范围并不限于文化课教室,劳动实践教室同样属于学校财产。
易错点
易错点:最易误选A。很多考生会受到“补偿即可”的生活经验影响,但本题问的是行为本身是否合法。未经法定程序先行占用学校校舍,已违反法律关于学校财产保护的要求。
考点卡 · 教育法
考点延伸: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法享有管理、使用本单位设施和经费等权利。与此对应,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涉学校正常办学,也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合法财产。
同考点再刷 →模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我的笔记
仅保存在本浏览器 · 输入后自动保存
纠错:这道题有问题?
已收到,感谢纠错!我们会尽快核查。
讨论区 · 分享解题思路与助记(匿名)
还没有讨论,来发第一条思路吧。
质量核验:生成模型 gpt-5.4 · 判题模型 gpt-5.6-sol 独立作答一致(双模型核验通过)
答题卡
对 错 未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