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学生何某因在午休时使用智能手表,被学校记过并取消其本学期参加科技节展示的资格。何某认为学校处理过重,想表达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提示(不含答案,本次正常计分)
第一步:教育法明确规定,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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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A
逐步解析
- 第一步:教育法明确规定,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 第二步:因此,何某面对自己认为过重的处分,可以依法寻求校内外的申诉救济。
- 第三步:B项错误,因为受教育者不仅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还负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等义务。
- 第四步:C项和D项分别夸大了学校处分权、否定了学生表达和救济权利,均不符合法律精神。
易错点
易错点:D项最易误选,因为题干中的学生是未成年人,考生容易误以为其完全没有申诉表达空间。实际上,未成年并不当然排除其依法享有的受教育者权利。
考点卡 · 教育法
考点延伸:受教育者的主要权利还包括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学业证书等。
同考点再刷 →模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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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错 未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