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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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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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A
逐步解析
-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
- 故本题选A。
易错点
易误忽略「二次三十日」:冷静期30日+届满后30日内须共同申领离婚证,逾期未申请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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