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与义务教育法
所属科目:综合素质(中学)
本知识点仿真题(150)
第 41–60 题
某校教师张某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开展阅读经典文学作品的读书会活动。对此,有人认为教师张某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也有人认为该活动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应得到鼓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单选题难度 ★★☆☆☆
某县教育局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为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率,决定将教育经费支出并入一般性财政支出项目中,不再单独列项。该县教育局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单选题难度 ★★★☆☆
某校为改善办学条件,决定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到校办工厂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并将所得收入用于购置教学设备。该校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单选题难度 ★★★☆☆
某县教育局在检查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时发现,该县税务局未将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及时拨付给教育行政部门,导致部分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下列关于教育费附加的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难度 ★★☆☆☆
某县教育局将上级拨付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一部分用于偿还办公楼贷款,另一部分用于发放教职工奖金。该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哪项规定?
单选题难度 ★★★☆☆
某县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拟占用某中学现有校区土地用于商业开发,并要求该中学搬迁至偏远地区。该县人民政府的做法是否正确?
单选题难度 ★★★☆☆
某县教育局在检查辖区内一所民办中学的财务账目时,发现该校将部分学费用于购买高档小轿车供校长专用,导致教学设备陈旧无力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六十三条,下列哪一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单选题难度 ★★★☆☆
某校教师张某在审核外国留学生王某的学历证书时,发现王某持有的是某国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于该学位证书的承认,应当如何处理?
单选题难度 ★★☆☆☆
某境外教育机构研究人员史密斯先生,希望到中国某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学术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难度 ★★★☆☆
某县教育局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因财政紧张,未按照预算核拨所属某中学的教育经费,导致该校教学设备无法更新。该校教师向有关部门反映后,县教育局被责令限期核拨。但县教育局在限期内仍未核拨,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单选题难度 ★★★☆☆
某校校长张某明知学校教学楼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为了节省开支,未采取任何维修或防护措施。后教学楼因年久失修发生坍塌,造成多名学生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三条,对张某应如何处理?
单选题难度 ★★★☆☆
某校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计划招收学生并收取高额费用。教育行政部门查实后,对该校作出警告并罚款的处罚。若该校情节严重,教育行政部门还可以采取下列哪一措施?
单选题难度 ★★★☆☆
某校招生办主任张某在招生过程中,因收受某家长贿赂,明知该考生不符合入学条件,仍将其录取。后经举报,教育行政部门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于张某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是?
单选题难度 ★★★☆☆
某校教师张某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为考生提供作弊器材并收取费用,被公安机关查获。张某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条规定的哪种情形?
单选题难度 ★★☆☆☆
某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王某,在未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伪造了多所知名高校的学历证书并出售给求职者。对于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难度 ★★★☆☆
某中学校园内,社会青年王某酒后闯入学校,在操场上对正在上体育课的学生进行挑衅,并与前来制止的体育教师发生推搡,导致课堂秩序混乱,多名学生受到惊吓。事后,公安机关对王某进行了治安管理处罚。同时,学校操场上部分体育设施在混乱中被损坏。对于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难度 ★★★☆☆
某县教育局在组织本年度高考时,因考务人员严重失职,未按规定检查考场,导致多名考生使用电子设备作弊,考场秩序严重混乱。事后,县教育局局长认为此事只是工作失误,未作严肃处理。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单选题难度 ★★★☆☆
某校教师张某在备课中发现,军事学校教育和宗教学校教育在办学主体和规定机关上有特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单选题难度 ★★☆☆☆
某校教师张某在课堂上公开辱骂学生李某,导致李某心理受到严重创伤,其家长为此支付了心理治疗费用。李某家长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及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法院应如何处理?
单选题难度 ★★★☆☆
某教师在备考教师资格考试时,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施行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该法自何时起施行?
单选题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