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 提示(不含答案,本次正常计分)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四项,函的适用范围为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点击选项立即判定长按可排除干扰项左右滑动切题练 3 道相似题
深度解析
正确答案
A
逐步解析
-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四项,函的适用范围为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 题干完整复述了函的法定适用情形,未混淆‘请示’或‘批复’等其他文种,因此表述正确。
易错点
考生易将‘请求批准’误认为必须用请示,但函仅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请求批准,隶属关系上下级则用请示。
我的笔记
仅保存在本浏览器 · 输入后自动保存
纠错:这道题有问题?
已收到,感谢纠错!我们会尽快核查。
讨论区 · 分享解题思路与助记(匿名)
还没有讨论,来发第一条思路吧。
质量核验:生成模型 deepseek-chat · 判题模型 deepseek-reasoner 独立作答一致(双模型核验通过)
答题卡
对 错 未答